“双一流”建设是我国顺应新时代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加快“双一流”建设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开启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步伐。开展“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首先在于明晰“双一流”建设评价的终极追求及逻辑路径,在此基础上确定实践落脚点。
以中国现代化开启人类文明新征程作为评价的终极追求
“世界一流”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终极追求,体现于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实现,并以高等教育现代化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进而以我国现代化开启及推进人类文明新征程。
首先,要加快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为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世界一流”及加快我国高等教育现代化服务,具体主要体现于不断明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和促进中国特色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两个方面。就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道路而言,由于我国现代意义高等教育建立较晚于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也晚于西方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道路选择上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必须要探索扎根于中国大地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不断明晰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道路,使“双一流”建设方向和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同我国现代化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就中国特色高质量教育体系而言,“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从高校综合发展的角度出发,促进中国特色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要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需统筹高校综合改革推进中国特色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
第二,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支撑。不论是科教兴国战略还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本上都在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和科技是发展的根本,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党中央作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战略决策,就是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肩负着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历史责任。尤其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双一流”建设的艰巨责任与神圣使命。“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肩负重要历史责任的同时,也面临重大历史挑战,而这恰恰又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终极追求。
第三,以中国智慧开启人类文明新征程。就大学本身来讲,中国的“双一流”建设是一种历史性的超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流大学是随着西方民族国家建立及工业化进程的深入推进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发展模式和路径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但是我国“双一流”建设是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而建设和发展的,从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能够兼采众家之长的同时扎根于我国现代化,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双一流”建设要能够开创和引领人类文明新征程。现有的人类发展观以及人类社会体系是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以工业化为主导而逐步形成的,这种人类发展观及相应形成的社会体系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方面等存在诸多问题,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后工业化及新工业革命的起点,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中国现代化实践经验为人类未来发展贡献中国智慧,革新人类社会发展观,重塑人类社会发展秩序,构建人类社会新体系,进而开创人类文明新征程。
以“魂、本、根”一体作为评价的逻辑路径
以“世界一流”为旨归,以服务人民的公心为一流之魂,以一流的师生为一流之本,以与社会动态螺旋互动为一流之根,确立“魂、本、根”一体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逻辑路径。
首先,以服务人民的公心为一流之魂。服务人民的公心是世界一流之魂,是大学精神品质的至高境界和充分体现。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长久生存的灵魂,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的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前进。我国的“双一流”建设,一方面要以人民至上、公心至上作为办学精神的内核。“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始终秉持这一核心理念,以评价促进“双一流”建设坚守服务人民的办学之魂。另一方面,要以服务人民的公心凝聚人心。天地交泰而上下一心,上下一心的根本在于公心而非私欲,秉持“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价值信念。“双一流”建设以及建设成效评价是自上而下推进,其根本在于上下一心,在于以公心聚人心,“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始终秉持这一根本原则,以服务人民的公心将大学的精神品质、大学管理者及师生的家国情怀相融通,形成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第二,以一流的师生为一流之本。教师和学生是大学的根本,只有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奋进之力才能提升大学办学水平和质量。“双一流”建设必须要调动和发挥一流教师和一流学生的合力。一方面,一流的师生是一流大学的根本,离开一流师生谈一流大学是无稽之谈。而对于一流师生而言,不能以狭隘偏颇的单一化标准作为衡量一流教师和一流学生的标准,人生而不同,人的追求和能力倾向也各不相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确立“和而不同”的一流师生观及建立多样化的一流师生筛选和评价机制,唯此才能实现“和谐共进”“生生不息”的高等教育繁荣发展的景象,并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一流师生的合力。基于多样化的一流师生观及国家发展的不同需要,“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注重分类评价和引导特色发展,发展不同类型的一流大学,使一流的师生都具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和拥有不同的发展机会,充分发挥师生的价值;同时,在不同类型的一流大学探索特色的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及保障机制,促进教师乐业、学生乐学,引导形成教学共同体及科研共同体等多形态的发展组织,充分发挥一流师生的合力,促进“双一流”的建设和实现。
第三,以与社会实践动态螺旋互动为一流之根。社会发展实践是“双一流”建设的根基所在,也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根基所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必须扎根中国大地,扎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脱离了国家社会的发展实践和发展之需的“双一流”是不可能建成,也不可能具有长久发展生命力的。反过来,与社会实践动态螺旋互动也是“双一流”建设的充分体现。一方面,“双一流”建设必须以整合性思维将社会发展方向、科技创新、经济增长与人才培养融合起来。社会的发展观和发展方向是“双一流”建设关注的首要问题,在救偏补弊的基础上,扎根于社会发展实践中,与企业科技创新及国家经济增长紧密联动起来,促进人才链、产业链、生产链、创新链及价值链的螺旋互动与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以区域、产业及行业等为载体,形成发展共同体乃至命运共同体。“双一流”的形成和发展一定是嵌入于特定国家、区域、产业及行业发展中的,从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能够引导“双一流”与特定发展场域整合起来,建立多样而稳定的利益、情感乃至于命运共同体纽带,形成多类型的“双一流”建设,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一流”办学格局。
以凸显高校主体动态发展作为评价的实践体系
以中国现代化开启人类文明新征程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终极追求,以“魂、本、根”一体作为评价的逻辑路径,以凸显高校主体动态发展作为评价的实践落脚点,着重从刚柔并济的内容模块、与时俱进的评价体系以及强化高校主体发展责任的评价模式三个方面开展评价实践。
首先,构建刚柔并济的评价内容模块。“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在实践过程中既要遵循魂、本、根浑然一体的逻辑路径,又要以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政策为准绳,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其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与为人民服务的公心是一脉相承的。在此基础上以党建引领和保障“双一流”建设的上下同心,以为人民服务的公心感召上下齐心,共同推进“双一流”建设。其二,注重引导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与办学文化培育相融合的一流治理体系形成,具体包括依法治校、评价体系、管理体制、育人方式、保障机制、办学文化等综合体系改革及推进水平。在注重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同时,要注重学校文化氛围和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以刚性的制度和柔性的氛围共同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和育人环境。其三,是否有一流的教师、一流的学生、一流的水平、一流的成果等。不论是一流学科建设还是一流大学建设,均要以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体现一流水平的首要标准,在此基础上以大学社会职能的实现为参考框架,尤其注重对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和对“卡脖子”技术的攻关创新成果等进行评价,同时关注“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文化传承创新及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贡献。值得强调的是,不论是大学还是学科,一流的教师和一流的学生是根本。
第二,形成与时俱变的纵向动态评估体系。“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充分体现动态之“变”,主要体现为应外部之“变”和传承创新的内部之“变”。一方面,注重对高校在与社会实践螺旋互动进程中因时因地而“变”的评价。外部社会实践是“双一流”建设的根基,而社会实践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也要与时俱变。具体而言,由于不同高校和学科所处区域、服务面向及与行业企业互动方式的不同,从而要求“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以分类评价引导分类发展。并且,分类评价并不是抽象的强调独特性和特色性,而是要强调“双一流”建设与国家、区域及产业发展的螺旋互动性,强调“双一流”建设和发展的嵌入性,进而在与国家、区域及行业产业螺旋互动发展中形成多样化和特色化。另一方面,以“双一流”建设高校自身发展历程为主线,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贯通,着重对已有的发展基础和水平、特定周期的发展情况和速度以及面向未来的发展能力和潜力进行评价,进而以纵向动态发展的视角引导及加快“双一流”建设。并且,这种纵向动态评估体系所关注的内容模块主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一流治理体系、一流的师生以及一流的成果。
第三,强化高校主体责任的评估模式。“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终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外力推动,这种外力推动转化为建设成效和发展水平的根本在于不断提升高校自身的发展能力,实现外部建设与高校自我发展相融合。从而,在框定内容模块和动态纵深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需着重以办学过程的常态监测、周期性的办学过程及办学成效诊断以及着眼于未来发展的改进等进行评价。具体而言,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设立常态化建设监测体系,对“双一流”办学方向、办学过程及办学成效等进行连续的常态监测及跟踪,并以常态监测数据和信息作为依据对高校和学科进行周期性的诊断和评价。诊断及评价的开展以高校及学科自评为主,参考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意见,形成强化高校主体责任的多维一体的评价模式,督促高校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和不断提升建设能力,治本纠偏,持续提高建设水平。(2021年第11期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