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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一流”】“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价值、方向与反思
作者 : 钟秉林
来源 :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发布时间 : 2022-05-10
阅读次数 : 123

“双一流”建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是我国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实施路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方面。新时期系列教育评价改革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主要方向与重点任务,但同时,如何处理国家战略布局与学校自主发展需求的关系,如何处理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的关系,如何处理“双一流”建设项目与学校长远发展的关系仍然是实践与理论层面的困惑与难点。

一、“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价值

一)“双一流”建设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战略决策,“双一流”建设成效是我国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成果,关系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在当前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和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背景下,要实现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最核心的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当务之急是释放高校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潜力,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的创新引领作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制约。当前,我国如何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面临“卡脖子”技术领域人才短缺与技术制约的挑战,“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相比仍有差距,基础学科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原创性成果匮乏,对我国原始创新能力造成极大制约。“双一流”建设成效将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

(二)“双一流”建设是我国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实施路径,“双一流”建设成效是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关系着我国教育的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等战略目标。教育强国首先体现为高等教育强国,即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世界级的科学研究、卓越的全球影响力,显然,这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要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是关键。在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之后,高等教育结构最主要的特征是多样化,即满足个体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诉求。在多样化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中,“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定位是保持精英教育特性,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瞄准国际一流水平,追求卓越,推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创新,这是“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根本任务,是新时代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关键,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与必由之路。

(三)教育评价改革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构成和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方面,体现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方向

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方向决定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办学方向。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这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指明了方向。

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强调分类发展的高等学校评价,“双一流”建设高校注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进基础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的知识创新;强调师德优先的高校教师评价,专业素养与师德素养的综合性评价是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强调综合发展的高校学生评价,从注重知识的一维评价转向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与综合素质;强调贡献增值的学科评价,重视学科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强调效率优先的高校内部质量评价,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强调多主体、多维度、多视角,是我国教育评价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实践探索。

二、“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方向

2021年3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原则、重点、组织方式及结果运用,对我国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新格局发展需求、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改革方向与任务要求。这是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评价文件,既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方向,也将其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教学、高校学科评价、科研评价相结合,共同支撑新时代的高等教育评价改革。

(一)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意义和原则,致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体现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使命感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高等学校的社会功能与组织功能的统一,既要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又要满足高校特色发展需求。“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决定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必须聚焦重大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同时,高校是“双一流”建设的主体,“双一流”建设评价需要尊重学校的发展目标定位、学科特色与办学自主权。

这突出体现在“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基本原则中。一方面,《办法》强调“需求导向、聚焦服务贡献”。明确了“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自然科学领域应突出基础学科领域原始创新成果的突破情况,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则突出在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开拓治国理政研究新领域新方向上取得创新性先导性成果的情况。另一方面,《办法》强调“分类评价、引导特色发展”。鼓励不同类型高校围绕办学特色提升质量和竞争力,在不同领域和方向建成一流,因此,“双一流”建设在服务国家需求的同时,也应重视服务区域、行业、学校、学科特色的发展需求。

(二)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属性和重点,重视增值评价,体现了“双一流”建设的成长性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重视整体性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重视特色性发展的评价,重视结果导向的增值评价。

《办法》规定学科建设评价主要考察建设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四个方面的综合成效;大学整体建设评价除了这四个方面之外还包括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学科研究评价方面,突出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以及面向改革发展重大实践,推动思想理论创新、服务资政决策等方面的成效,明确了人文社科类高校与学科成效评价的重点与方向。

“双一流”建设的成效集中体现为一流人才培养和一流科研成果的结果评价和基于结果导向的增值评价。在一流人才培养方面,应聚焦于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将学生的就读经验与学习结果作为评价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关注一流人才培养和学科团队绩效产出的增量;在一流科研成果方面,应注重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成效,尤其是在基础学科领域的原始创新和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的成效,考察科研成果方面的增量,以及学科团队在研究问题推进上的学术增量。“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在关注高校与学科当前发展成效的同时,还关注高校与学科发展的潜力,评价高校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

(三)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标准和方式,注重综合评价,体现了“双一流”建设的系统性

在评价内容方面,“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包括一流大学建设成效与一流学科建设成效,涵盖人才培养、创新能力、服务贡献、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多重核心要素。《办法》特别强调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和文化传承创新成效的评价,突出了师资队伍保障和体现中国特色的内容。“双一流”建设评价内容是多维的整体,应重视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等关键评价内容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评价标准方面,“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是中国特色与世界一流的辩证统一。“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首先应该达到世界一流的共性标准,参考国内外高校和学科评价标准,在国际比较视野中追求卓越;同时重视学校、学科发展特色,强调尊重差异、分类评价。

在评价方法方面,“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议相结合。既依据公开数据、可参考的第三方评价结果及监测数据进行定量评价,也对建设高校与建设学科定期发布的进展报告、中期和期末自评报告、典型特色案例及其他写实性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定性评议。

在评价主体方面,“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既要落实高校自主评估的基础地位,又要发挥同行专家的指导咨询作用,还要参考第三方评估的结果,构建高校、专家、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新格局。

(四)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模式和机制,注重持续建设,体现了“双一流”建设的发展性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在关注高校与学科当前发展成效的同时,还关注高校与学科发展的潜力,评价高校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首先,在评价模式上,强调水平评价与效益考核相结合。《办法》提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考察建设高校和学科在建设基础、突破贡献、特色凝练等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注重考核现有资源条件下的建设成果及其对学校整体建设的带动效应;另一方面,注重衡量在已有发展基础上的成长提升及发展潜力,引导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其次,在评价机制上,强调建立长效监测机制。《办法》提出以“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内容为依据,建立常态化的动态监测体系,在建设周期内对大学整体建设和学科建设过程和结果进行连续跟踪、监测与评估,及时进行诊断预警和政策调整;周期评价则以动态监测积累的过程信息与数据为主要支撑。最后,在评价结果运用上,强调动态调整、持续改进。《办法》明确提出要将“双一流”建设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针对综合评价结果决定加大或者减小支持力度。这种评价结果运用机制体现了优胜劣汰、持续改进的价值取向,制度设计上期望能够避免以往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产生的身份固化和“贴标签”现象。

总之,“双一流”建设高校要坚持以评促建,注重内涵发展。“双一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建设过程,“双一流”建设计划可以有终点,但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追求卓越的进程没有止境。

三、“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反思

(一)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高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与学校自主发展需求的关系,实现社会功能与组织功能的统一

众所周知,“双一流”建设强调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从而发挥其对区域、行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因此,“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应该将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和约束高校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布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遴选以及成效评价都遵循“需求导向,聚焦服务贡献”的原则,但在实践中,根据这一原则所确定的一流学科可能并非此学校的特色优势学科或主学科。因此,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加强一流学科建设的前提下,高校如何尊重自身办学规律和发展目标定位,依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科整体发展规划,促进学校和学科整体发展,是需要审慎思考、系统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学校自主办学、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

(二)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与世界一流的关系,实现国际化指标与本土化指标的统一

“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要坚持中国特色与世界一流。“双一流”建设高校主要功能定位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推动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识创新,因此,必须坚持世界一流、追求卓越的国际标准,建设成效要获得国内外学界的认可;同时要坚持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本土实践,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服务于治国理政的需要。因此,“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如何同时兼顾世界一流的国际标准和中国特色的本土需求,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实践探索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一流大学建设与一流学科建设的关系,实现学科建设水平提高与学校整体实力提升的统一

一流大学建设与一流学科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一流大学建设是一流学科建设的基础,一流学科建设是一流大学建设的支撑。一流大学建设需要高峰学科的引领,发挥优势学科和顶尖学科的集群效应,形成核心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在建一流学科对学校整体建设和学科整体发展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科学制定学科整体发展规划,优化学科布局结构,突破单一学科发展模式,实现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要根据发展规划、目标定位和学科特色孕育新的优势学科或学科群,并多种渠道筹集经费,集中有限资源进行强力扶持,进而逐步破解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高峰学科数量不足、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力度不大,难以支撑学校整体建设,或者高校整体实力难以支撑一流学科建设的现实难题。

(四)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重点高校建设项目与学校长远发展的关系,实现高校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统一

无论是“211工程”“985工程”还是“双一流”建设的实施,都体现了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的重点高校建设思路,这对不同历史时期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应该意识到,“双一流”建设项目及其成效评价机制只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工具,是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性重构,是推动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种途径。

如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建设成效评价与动态调整机制的关系,处理好“双一流”高校重点建设项目与高校内涵建设、长远发展的关系,是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应该予以思考的问题。国家和地方借助政策工具推进学校当前发展的同时,也要着眼于引导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关注长远发展。(2022年3月 第24卷第2期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政策研究。)

责任编辑 : 范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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