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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一流”】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创新生态体系研究
作者 : 王长峰 王化兰
来源 : 项目管理技术
发布时间 : 2020-09-10
阅读次数 : 116

引 言

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是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大举措,目标是冲刺国际前列、打造世界顶尖学府和顶尖学科。这也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旨在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因此,能否在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过程中建立创新生态体系,将直接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也直接影响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创新成果能否围绕建设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提升价值链、融通资金链精准有效对接。

通过调研发现:我国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与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缺位”“越位”“错位”以及单位分割、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地区分割等孤岛现象,其结果是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和管理的创新生态体系被人为地割裂,学科设置、过程监管、绩效评价、知识产权管理等都难以有效展开,未能有效实现核心技术突破,未能形成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有效精准对接,未能有效支撑我国产业转型升级。严峻的现实说明,我国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合理,资源利用比较分散,整合创新链、建设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未能精准有机结合。

一、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创新生态体系建设亟待破解的难题

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创新生态体系是由实施和影响其创新活动的组织机构、实施主体、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及相关环境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协同系统,主要体现为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主体、资源配置机制、过程管控方法以及相关支撑和保障要素的相互作用与协同运行。上述现实表明: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实施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和贡献,其创新生态体系建设仍有诸多难题亟待破解。

(一)管理体制不畅,运行机制不活,创新生态的组织基础难以有效形成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创新生态的组织基础,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是我国集中力量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抓手,其组织实施由高等院校校领导统一领导,由“双一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高等院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或者主管学科建设部门,会同高校科技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工作。在这种管理体制中,行政主导地位得以充分体现,而学科组织创新主体地位彰显不够,实际实施中行政系统和技术系统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学科建设系统和产业系统缺乏有效的协同基础。

“双一流”阶段性验收结果证实了上述问题的存在,实际情况表明: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组织体系中以行政线为实施主导,技术线的创新主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削弱了技术线应该具有的创新功能和活力。由于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体系过分偏重以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的纵向管理,忽视了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之间、子项目之间的协同管理;忽视了“双一流”学科建设主体和组织主体的协同管理;忽视了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和不同项目产学研用的协同管理;忽视了单个项目内专业共同体、同旨共同体的协同管理,以及单个项目内不同团队之间的协同管理。由此,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中创新生态的组织基础难以有效形成。

(二)过程管理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过程监控不力,层层问责制无从实现

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过程管理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有效处理复杂系统问题需要科学有效的方法。然而,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中至今未能采取精准有效的过程管理方法,致使过程监控不力、层层问责制无从实现。

1.缺乏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方法

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过程管理中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不够合理,过分强调定性因素,量化评价严重不足,导致实际评价结果与预期目标反差很大。现有教育部高等院校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以“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4个一级指标作为学科评估的框架,然而在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存在“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轻视高水平的学科建设理论体系构建和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的精准有效结合,导致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评估存在拼凑数据等问题,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评价指标的等级分类没有科学的分类方法和客观依据,也没有具体的评分细则,主观和人为因素不可避免地会占据主导地位。

2.过程监控不力

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监督控制总体上由高校相关处、学院行政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承担,也有的由项目总体专家组承担。由于学科建设项目具有很强的信息不对称性,除了某技术领域的少数专家教授了解技术的发展特点及其相关主体的能力以外,其他人基本无法知晓相关知识。因此,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的项目委托方(国家、高校或相应部门)以及受托监督的第三方,在整个项目实施监督中技术上明显处于劣势。因此,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监督者的资格、监督的内容、监督的形式等尚需进一步研究。

3.层层责任问责机制不健全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教研〔2017〕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985工程”办公室制定的《“98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教重办〔2004〕2号)等相关政策性文件中,只是规定了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主管部门、课题行政领导、技术负责人等的职责,而缺少问责条款和具体的责任承担形式与机制,往往是该问责的没有问责、有责任的没有问责,导致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层层责任问责机制和体系不健全。

(三)知识产权管理尚未有效贯穿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由于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是在科学研究方面强调原始创新能力,解决国民经济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和工程问题或实现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因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强调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社会服务方面强调产学研深度融合,为国家和区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服务国家安全等提供重要支撑。因此,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是我国跟踪国际前沿科技、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进行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这就要求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必须有效形成和拥有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进而有效运用知识产权整合创新链、建设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然而调研中发现,我国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中虽然已有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但尚未精准有效贯彻实施,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众多的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尚未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数据库,立项前没有开展严格的知识产权审议和分析,对技术路线的选择和研发路径缺乏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分析;实施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申请、布局、风险,缺乏有效的分析与报告制度,缺乏相应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机制;创新成果没有合理有效地形成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运用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知识产权形成和运用的国家权益诉求不强烈;在产业化运用、资本化运用、国际化运用及标准化运用等方面,制度建设及相应的管理严重滞后;对于创新成果使用过程中后续技术的改进及相应的知识产权运用,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制。

(四)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高端人才匮乏

目前,我国拥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涉及战略新兴产业等各个行业,其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既懂管理又懂科技的高端管理人才。然而,我国高校“双一流”学科管理高端人才的学科培养基础较为薄弱,国家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尚未设立学科管理学术或者工程博士点,尚未建立高端管理人才培养体系。现状是,大量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管理着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这表明:高校“双一流”学科管理高端人才匮乏,缺乏精准有效的培养和造就机制。

二、对策建议

(一)深化高校“双一流”学科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体系

早在“九五”期间教育部就明确强调:“211工程”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高校“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项目的成功经验表明:建立两条行政指挥线和教授专家负责人协同管理体制,在我国行之有效。其核心是突出教授专家负责人的专业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主导,以学科组织或以学科实体为创新主体,以高校“双一流”学科的各类研发组织的横向管理为基础,形成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

当前,尤其需要建立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资源的集中整合利用机制。一方面,要强化学科研发组织的创新主体,建立由学科组织牵头组织实施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协同创新体系。另一方面,要明确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管理分工,强化行政系统对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服务和保障职能,明确行政线负责组建队伍、组织协作、资源调配、后勤保障、思想政治工作等;强化技术系统的业务主导地位,明确技术线负责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设计、技术决策和技术统筹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卓有成效、彼此互不交叉、互不干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行政线和技术两条线定位清晰、职能适中、分工负责、协同指挥,形成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体系。

(二)以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过程绩效评价和责任考核体系为抓手,加强过程监控,促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

绩效评价是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过程监控的重要依据,责任考核是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过程监控的约束机制,两者均是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中创新生态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当以其过程绩效评价和责任考核体系为抓手,加强过程监控,促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当务之急是引入滚动淘汰制、第三方评价制、节点监控制、层层问责制等过程监控制度。

1.实施滚动淘汰制的核心在于收敛目标、动态淘汰,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在主要节点(阶段性评估)上设定不同阶段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依据此结果及时调整和收敛总体战略目标,逐步淘汰目标分散、布局不合理的项目,科学合理地进一步确定子目标,科学布局新项目,动态改变不同专项及其资源配置方式,提高配置效率,保证能够支持最优的、最有前途的项目和领域,提高项目支持力度和成功率。

2.节点监控制的核心在于进度控制和优化管理

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过程中,节点及其时间间隔的设计要结合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本身的学科发展规律进行科学设定。必要的科学的节点设计表明: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承担者能够控制项目实施的正常进度,能够预见项目实施中的一些风险,能够通过节点设计评价项目申请者对技术发展路径的了解程度以及进行技术管理的能力,从而选择最优秀的人员和单位承担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

3.第三方评价制的核心在于从程序和外部监督确保问责制的落实

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以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为前提,真实全面地考量评议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的过程。首先,要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明确什么时候评价、评价对象有哪些、评价渠道如何选择、评价程序具体如何操作等;其次,要充分注重评价结果,并与项目主体挂钩,建立自上而下的问责机制以及方方面面的监督机制。

4.层层问责制的核心在于层层授权、层次设定义务、层层设置责任

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在主要节点上分层设置严格的责任类型,明确责任承担的主体,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及失职之后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层层问责制度及相应的责任体系。

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全过程管理通过引入滚动淘汰制、第三方评价制、节点监控制、层层问责制等过程监控制度,不仅能够有效强化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还可以建立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成果应用与产业链建设互促共进的机制,以产业链设置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的创新链,结合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创新链的有效运转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资金链,进而促进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创新生态体系的建设和改进,促进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协同创新体系的有效形成。

(三)以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知识产权审议为着力点,加强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的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

在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事关国家科技安全的战略资源。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应以知识产权审议为着力点,加强其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

1.立项前严格进行知识产权审议和分析。对立项申报涉及的主要技术突破、已有的知识产权积累、研发技术路线的选择和研发路径,要做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分析,确保其立项能够有效避免和化解知识产权风险和重复风险。

2.实施过程中,对主要研发节点和主要技术突破要开展动态实时跟踪与监测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学科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切实开展其阶段性成果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与保护策略选择。

3.结题验收中,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审核和评估,对创新成果的国内、国际专利申请,获得的授权类型,专利的产业布局、地区布局、国际布局以及形成的行业、国家乃至国际标准状况要开展分析与评估,为知识产权的运用打好基础。

4.结题验收后,加强知识产权的运营。实施的最终目的不在于申请多少专利、获得和拥有多少专利,而在于将这些专利形成有效的组合,切实运营起来。一方面,要鼓励研发人员致力于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推广和应用,有效运用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形成和拥有的专利,布局创新链,建设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资金链;另一方面,要活化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知识产权成果利用机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标准化等政策措施尽快释放其实施单位积极利用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知识产权成果的潜力和活力,提升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四)以高校学科管理博士点建设为平台,尽快建立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高端管理人才培养学科体系

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中之重,是高端人才孵化的重要培养基地和平台,直接影响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

高等院校要密切结合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对高端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以高校学科管理博士点建设为平台,推动国家教育管理高端人才学位授予与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的有效对接。要尽快设立高校学科管理博士点,在招生、培养方案制订、导师团队建设、理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专题研究、合作研发等方面与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和过程相衔接,尽快建立和完善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高端管理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具体的人才培养中,以高校“双一流”学科的实施项目为载体,以各个项目的研发为依托,以参与高校“双一流”学科项目管理的人才为对象,推动项目承担单位与培养单位在产学研用协同合作的基础上,实质性地参与高校学科管理高端人才的培养和造就。

三、结 语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迫切需要,基于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以及强化我国科技领域安全的需要,围绕从创新驱动发展向着创新引领发展方向转变、从追赶型科技创新向着引领型科技创新发展的趋势,聚焦新时期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发展的重点难点,准确把握其阶段性特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构建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创新生态体系,这是建立高等院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综合治理体系和提升其治理能力重要基础支撑,是为提高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供给质量、供给效率、供给精准化服务,也是提出精准匹配的、系统的高校“双一流”学科治理制度、政策、建议和改进途径的重要基础。20206月第18卷第6期 王长峰,博士,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与管理、项目管理;王化兰,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与管理、优化与控制。)

责任编辑 : 范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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