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
您好!感谢您多年来对教职工集中居住生活区各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正是得益于您的付出和努力,我们才能共同营造出良好的社区治安秩序、优美的社区卫生环境、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让广大业主生活得更加舒适、舒心。由于教职工集中居住生活区位于校园内,对于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具有重要影响。长期以来,我校东、西校区校园内尤其是东校区个别家属楼,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违规违法经营等问题,成为“拉低”社区及校园文明程度的顽疾。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携手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校园,营造和谐有序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校园经营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对东校区住宅楼个别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违规违法经营等予以坚决制止。具体依据及相关要求如下:
1. 广大教职工对学校充满感情,与学校是命运共同体,都期望学校进一步优化办学育人环境,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安居方能乐业,对创建平安和谐生活区及校园环境充满期待。
2. 个别业主私自将住宅房改建为营业房,并对外出租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淄博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 业主私自将教职工住宅房改建为营业房,违反与学校签订的住房协议中“该房屋以自住为目的,其他常住人员限定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不对校外人员出租、转让或赠与,不改变住房用途。否则同意学校按原交易价收回房屋” 的相关承诺。
4. 校园违规违法经营及私搭乱建存在严重的治安、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隐患,淄博市长信箱、山东理工大学校长信箱及校领导接待日等多次收到师生投诉,强烈希望予以坚决取缔。淄博市、张店区相关部门已多次来校,要求尽快处理。
5. 个别业主长期在校园内从事违规经营活动,占用学校及生活区资源,并从中谋取巨大利益,多年来学校充分考虑到了个别教职工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对此宽容已仁至义尽。
6. 根据上述原因及市区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教职工业主须于2018年2月底前,终止与各经营业户的合同,停止营业,并限期恢复原貌,封闭面向校园的自开门。
7. 对未如期完成整改的个别教职工业主,学校将与市区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并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住宅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文明校园人人建,校园文明为人人。希望广大职工、各位业主遵纪守法,自重自爱,加强监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向校园违规违法经营、向业主私搭乱建等行为坚决说“不”,协力营造更加美好、更加舒适的育人、生活环境。
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