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在实践中以1个制度为引领、以4个工作体系为支撑,构建法治工作“1+4”模式,着力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着力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对标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按照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组织师生开展办学思想大讨论及师生座谈会,系统梳理师生关于依法治校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收集相关调研意见建议30余项。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法治工作提升依法治校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全面加强学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机制,将“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治理法治化、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作为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实施意见进行任务细化、分解,形成70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召开全校法治工作大会,面向所有二级单位进行宣传和部署,并不断健全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督办机制,凝聚加强法治工作共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着力健全法治工作保障体系。坚持党委对学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法治工作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工作与学校重大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统筹规划,将实施意见和任务清单作为二级单位及其党政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全面落实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年度述法和二级单位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成立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吸纳思政课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不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审议学校法治工作重要事项。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建设,由政策法规办负责统筹学校的法律事务、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等法治相关工作;遴选具有管理经验的法学教授兼任政策法规办副主任,强化法学学科对法治工作实践的指导。设立专项研究项目,支持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校本化法治工作实践研究,鼓励和支持法治工作人员加强调研、业务学习和培训等。
着力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由法治机构牵头,保卫、学工、宣传、国资、审计、财务等部门参与,统筹负责学校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着力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不断在实践中健全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推进“关口前移、源头介入、全程参与”,修订《党政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完善法治机构负责人参与学校党委常委会、校务会等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机制,坚持所有规范性文件在上会前须经学校法治工作部门审核、所有对外经济往来决策事项在上会前须征求法治部门意见。全面加强合同管理,按照“统一指导监督、分级授权审批、分类归口管理”原则,修订《合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合同订立、执行、变更、纠纷处理等各环节的业务执行流程,实现合同全口径审核;全面加强授权管理、归口管理、风险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和印章管理,推动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制定、修订各类合同范本,建设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起草《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诉讼管理办法》,选好用好法律顾问,有效应对涉及学校的诉讼、复议、仲裁。疫情期间,引导师生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和防控要求,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着力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由法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着力构建并优化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有序推进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建立领导干部、全体教师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列入每年的干部培训计划和新入职教职工培训计划,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积极支持法律协会等法治类社团建设,通过图片展、模拟法庭、“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普法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等开展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着力健全师生权益保护体系。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工会、人事、学工、团委、法治等部门参与,统筹负责学校师生权益保护工作,着力构建和优化师生权益保护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确保师生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学校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校领导接待日”,定期听取师生意见建议,解决师生实际困难。坚持统一战线情况通报制度、校行政与校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离退休老同志校情通报制度等,将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提前在学校网站公开,保障师生知情权。汇编《学生管理手册》《研究生管理手册》,明确学生权利和义务。健全师生权益救济和申诉制度,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学校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师生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修订完善学校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开展阳光信访,积极回应教职工利益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