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通过充分调研其他兄弟院校关于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认定办法,研究决定。
自2021年第一批项目申报开始,我校教职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该类项目,到账经费30000元及以上的项目认定为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余的认定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本认定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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