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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函〔2021〕18 号
作者 :
来源 : 处室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3-05
阅读次数 : 348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巩固和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升教师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山东理工大学教学名师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19〕146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 2021 年度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所有拟参评 2021 年度教学质量奖的在职专任教师均须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拟参评2021年度教学质量奖的教师,自愿填写《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汇总并审核教师申报表,填写《2021 年度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

3.学院制订《山东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中的学院评价实施细则、教学系(室)评价实施细则。

4.学院公示并公布以上3项内容,无异议后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2021年度教学质量奖申报汇总表》以及学院评价实施细则、教学系(室)评价实施细则于3月31日17:00 前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zlglk@sdut.edu.cn。

三、相关要求

1.申报2021年度教学质量奖是教师本人按照教学质量奖的相关要求从事教学工作的保证和承诺,教师需按照教学质量奖的条件主动接受检查和评价。

2.学校按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质量奖相关文件要求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从申报教学质量奖的任课教师中评选出2021年度的教学质量奖。

3.教学质量奖的申报、评选办法、评选过程等主动公开,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4.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教学单位广泛宣传,切实做好 2021 年度教学质量奖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

责任编辑 : 范卫波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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