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12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衣玉琛在鸿远楼七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章程修改工作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通知精神,讨论章程修改事宜。党委(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发展规划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高等教育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人传达了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章程修改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对本轮章程修改内容、方式、程序及要求作了重点说明。党委(校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结合提交会议的《山东理工大学章程》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对拟修改的具体条款逐项作了说明。与会人员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就学校章程修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衣玉琛指出,学校章程是办学治校的总遵循,我校现行章程是对多年办学特色和实践经验的凝练总结,是重要的制度建设成果,必须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这也符合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
对于本轮章程修改工作,衣玉琛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坚持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基本原则,对有争议、可改可不改的原则上不作修改,要将中央和省委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规定写入,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二要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不能太具体,重点体现原则性、整体性,表述要简练、准确;三是学校章程文本表述不能与中央出台的有关党内法规、政策规定和国家教育法规等相冲突。
他强调,党委(校长)办公室等部门要对本次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合理的意见建议,并加强统筹协调,务实高效地做好我校章程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