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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深化科研体制改革 推动师生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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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 : 2018-07-10
阅读次数 : 813

青岛科技大学以全省首批高校科研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稳步推进科研体制改革,激发师生创新创业热情,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提供支持。

出台政策措施 激发教师科研热情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培养优秀人才。学校新一轮效绩工资改革方案重点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出台了《“崂山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青年崂山学者”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等制度,对入选的“崂山学者”中青年专家给予每年8万元人才津贴和3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组建重点学科团队,启动学科振兴计划。学校出台《优势特色学科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学科团队首席科学家制度(试行)》《学科交叉创新计划》《学科团队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办法》等制度,给予每个学科团队500-1000万元(人文社科100-200万元)建设经费,赋予学科团队在经费使用、人才引进、岗位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橡塑材料与工程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2017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成为全国21所入选地方高校成员之一,实现了学校国家级创新引智平台建设的重大突破。

实施学科分类评价,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学校出台《学科分类评估与资源配置实施方案》,设立交叉学科专项培育资金。出台《青岛科技大学高水平论文奖励暂行办法》,对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分区为一区、二区、三区的科技论文分别奖励4万、2万、0.6万元。2016年对339篇高水平科技论文奖励586.2万元。

瞄准企业需求 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组建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成果转化服务。构筑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保障,建立300余人规模的“科技特派员”队伍,规定挂职期间基本工资、保险等待遇不变,保留校内岗位津贴。由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技术转移机构等促成的横向科研项目,可根据与项目负责人约定获得不超过到款额20%的中介服务费。

联合成立地方研究院,提供中转对接融合。省化工研究院并入学校,双方实现“强强联合”,这一联合有助于服务化学化工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积极建立地方、企业研究院,先后与东营、烟台、日照、枣庄、莱芜等地以及京博集团、航天六院等大型企业,联合建立了实体研究院,为地方实施创新驱动、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学校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中转对接和融合服务。

立足创新引领 实施师生学科创业

依托学科优势实施“学科创业”。学校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等三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并入选我省重点建设的“一流学科”行列。学校支持在职教师、在校大学生注册学科性公司,进行学科创业,专门出台《青岛科技大学学科性公司管理办法》。近日,学校从与海尔集团联合成立的“青岛海尔科大纳米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中收益200余万元,学校将其中70%奖励给相关课题组,并将学校所获收益的30%划归主要成果完成人所在学院,作为学院科研产业发展基金,标志着学校学科性公司股权分配跨出了实质性一步。

依托核心技术自主开展“学科创业”。学校鼓励教授自主孵化科研成果,培育的“互联网+医疗”科大有志产学研创业团队,发展成为我省智慧医疗、数字化医院领域一大品牌。截止目前,累计支持教师依托核心技术自主孵化20余家企业,在校学生注册并实现良性运营的学科性公司已达到88个,由学校提供核心技术支撑已经成功上市的公司达到了7家。

依托国家级孵化器实施“学科创业”。学校建成了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橡胶谷国家孵化器、国家新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三个国家级孵化器,还建成了青岛市橡胶新材料与智能制造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引进建成了2个世界级、7个国家级、53家省市级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科研机构,免费为创业学生提供场地、水电暖、物业、网络等全方位服务,构筑起了“政府推动、大学支撑、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学科创业孵化模式。

责任编辑 : 范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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