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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作者 :
来源 : 学校文件
发布时间 : 2017-09-18
阅读次数 : 570

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以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抓手,以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制度落实、严格执纪问责为着力点,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推进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问责力度,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已经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带头落实好“一岗双责”,带头落实好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六项规定,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好“一岗双责”,将落实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到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内容,形成明确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2.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落实山东省问责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学校问责制度并抓好落实。对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懒作为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从严问责追究,根据情节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3.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日常工作开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集中检查考核的作用,注重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二、全面落实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

4.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将监督条例落到实处。校党委带头落实全面监督责任,领导、组织全校加强党内监督工作,重点对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以及纪委、党的工作部门与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监督。校纪委要认真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党委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监督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的职责,同时发挥好党员民主监督的作用。

5.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兼职、出国(境)、任期经济责任等情况的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切实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的,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级单位、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把好政治关、廉洁关。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6.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中央、省委和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摆在首位,加强对课堂政治纪律的管理监督,加强对校内讲座、报告、论坛及各类刊物、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管理监督。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特别是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干部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选人聘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生考试及学生选干入党、奖助学金评选等。探索建立校内巡查制度,将重点监督内容纳入巡查范围,积极开展巡查试点工作。

7.严格执纪审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认真执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工作规范。严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规范线索处置程序,认真落实重要线索报告制度。对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规范处置。对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坚决纠治“四风”,继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8.持续纠治“四风”。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加强对年节假期、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专项整治问题的监督。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继续严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办公用房、婚庆、津贴补贴、劳务费发放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表现新动向新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隐蔽变异的“四风”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决策部署的问题,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9.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联系实际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完善制度措施,对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及时修订,对制度缺失、滞后的及时建立。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完善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机关作风持续向好。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教育收费等办学行为。

五、健全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0.完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在院为实体和科研体制等综合改革中,优化人财物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扎紧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完善学校资产管理与招标采购等领域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细化招标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各环节工作。健全完善选人聘人、各类招生考试制度,建立相关领域责任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11.增强重点领域监察监督实效。深入落实《山东理工大学行政监察工作办法》《山东理工大学基建修缮工程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完善招标采购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各类招生考试监察办法,加强对招标采购、基建修缮工程、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主动监察监督,创新监察监督方式,增强监察监督的针对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不断增强监察监督实效。

六、增强教育针对性,加强校园廉政廉洁文化建设

12.抓好学校层面党风廉政廉洁教育。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廉政廉洁教育“大宣教”格局,分工抓好干部师生各层面的分类教育。以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教师的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遵规守纪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廉洁修身教育。

13.积极增强廉政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各部门单位要立足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师生员工思想实际,充分运用专家报告、实地参观、党课、讲座、专题辅导等方式和渠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灵活、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廉政廉洁教育活动。结合风险防控加强对有关岗位人员的专题教育。注重发挥好师生身边典型案例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4.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开展第三期“清廉如水”文化作品征集活动,鼓励支持师生创作廉政文化作品,将优秀作品通过网络进行展览,宣传、弘扬廉政廉洁价值理念。进一步设计、完善网站廉政文化专栏,营造更为浓厚的网络廉政文化氛围。指导“稷下廉政学社”开展廉政文化研讨活动,进一步发挥廉政廉洁教育展览在师生中的教育作用,营造浓厚的校园廉政廉洁文化氛围。

七、从严管理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5.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省属高等学校纪检工作的意见(试行)》相关要求,完善纪检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与人员分工,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机制。关心爱护纪检干部,把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16.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切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创新监督方式,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树立“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业务培训与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017年4月6日印发

责任编辑 : 范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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