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山东省委有关领导班子建设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就酝酿产生中国共产党山东理工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名额及提名原则
(一)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国共产党山东理工大学第三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7名,提出候选人33名,差额6名。中国共产党山东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15名,提出候选人18名,差额3名。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工作,必须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选贤任能和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使“两委”的组成结构合理优化,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不搞荣誉性、照顾性安排。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及构成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理论素养较高,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具备战略思维,能够把握大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原则,敢抓善管;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道德品质优秀。
2.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决策能力强;善于组织动员、协调各方,推动工作落实;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制度建设,管理水平高。
3.工作实绩。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所分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4.工作作风。工作热情饱满,具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善于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解决问题;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师生所思所想。
5.廉洁自律。讲纪律,守规矩,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反对“四风”,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二)构成原则
1.“两委”委员在年龄搭配上要形成梯次结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除省委批复的党委常委候选人外,其他同志年满55周岁(1961年10月31日之前出生)不再提名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两委”委员要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理论。既要注意能力、特长的互补,又要注意学科专业的合理搭配。同时应注意推荐一定数量的女同志进入“两委”。
3.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应从工作需要出发。通常情况下,党委委员由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行政职能部门、群众团体、部分直属单位和学院的负责同志组成。
4.纪委委员一般由校纪委领导、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直属单位和学院的负责同志组成。
5.“两委”委员除纪委书记外,一般不交叉重叠任职。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产生的办法
(一)各党委、党总支按照“两委”委员名额、条件和构成原则,组织所属党支部直接提名。每个支部最多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27名、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15名。党委、党总支汇总党支部提名情况,研究提出“两委”候选人推荐人选,并填写《支部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组(以下简称“组织组”)。
(二)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根据基层党委、党总支提名情况,在提名较集中的人选中,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党委、党总支进行酝酿讨论。
(三)各党委、党总支召开扩大会议(扩大到党支部书记和本单位选举产生的党代表),对党委提出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酝酿讨论,并将酝酿情况报组织组汇总。
(四)学校成立考察组,对“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五)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根据各党委、党总支酝酿讨论情况和学校考察情况,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四、几点要求
酝酿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党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在酝酿提名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作出周密安排,切实做好酝酿提名中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在酝酿提名前,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全面理解和掌握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性原则,从大局出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三)在酝酿提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名额和规定的推选程序进行,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在“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过程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禁止拉票行为。各党委、党总支在“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开始前,要把纪律要求及拉票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向广大党员说清楚,教育广大党员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拉票行为。
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