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主要有六个基本特征:
1、打着宗教、科学或气功的幌子
从我国现存的邪教情况看,他们大多都打着宗教、科学或气功的旗号。大致有三个来源:一是剽窃西方传统宗教文化资源,从基督教《圣经》中摘取只言片语,编造邪说。如“被立王”就是截取《圣经》“汝被立为王”中“被立”二字命名的。“主神教”也是摘取《圣经》中的若干词句而创立的。二是假借东方传统宗教文化资源,摘取佛教、道教、儒学等经典词句并肆意曲解,编造邪说。法轮功就是一个以气功为掩饰,又盗用了佛教的若干名词的邪教组织。李洪志利用气功潮流创立不是气功却名为气功的。为了装点门面,李洪志称引佛法,割裂佛教教义,公然欺骗世人,包括宗教界人士。初步“成功”后,李洪志抛弃了“气功”外衣,进而毁谤佛法,宣称“法轮大法”能破解宇宙一切迷、拯救全人类。三是打着“科学”的旗号,兜售封建迷信。有的邪教头子自称为生命科学家,有的自己封上一顶“中科院院士”的头衔。有的“大师”还自称与某大学共同作试验,“确实而无可辩驳地证明了人体可以不接触物质而影响物质,改变其分子性状”,这是“科学的新发现,科学革命的先声”。
2、神化邪教头子,实施精神控制
邪教头子都称自己绝非一般的凡夫俗子,他们的身体上和精神上具有超自然的、神奇的、卓越的、特殊的能力和品格。以此来煽动信徒对教主的狂热追随和笃信。日本“奥姆真理教”的头子麻原彰晃就自称有能把身体悬浮在空中的“超能力”,他鼓吹说要想获得像他这样的超能力,就必须跟他“修行”,唤醒本来的自我,达到使人“觉醒”的目的。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宣称自己是“全能的上帝”,要信徒像崇拜上帝一样地崇拜他。乌干达邪教“恢复上帝十诫运动”教主基布维特尔和玛琳达都自称是能和圣母玛利亚直接通话的通灵人。李洪志最初是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佛祖转世”,后来又把自己说成是比古今中外一切佛祖、天尊、上帝都要高明千百倍的佛。
3、建立秘密组织,实施心理操纵
大多数邪教组织的组织体系都非常严密而封闭,甚至一般信徒都难以了解、深入。教主为了达到控制信众的目的,往往制定许多教规、教条,或限制信众与外界接触,或限制信徒之间的交往。一些邪教的信众甚至被要求断绝与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的往来,以反省昔日世俗生活的“罪过”。一些邪教组织内部等级分明,其所设的一些所谓“神殿”。一般成员不得越雷池一步,平时普通信众很难有机会见到教主。在“被立王”组织内部自上而下设有各种等级,有的从骨干到信徒都被要求以“灵名”相称,外出活动时不得拾身份证明,普通信众要见教主,须经相当一级的骨干批准并陪同等。“门徒会”在组织形式上实行的是“七七建制”。下设有总会、大会、分会、小会、小分会、教会、聚会点等七层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固定的秘密活动据点,组织内单线联系,以教内暗号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