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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理工新闻网  
发布时间 : 2015-11-20
阅读次数 : 6
各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精神的通知》(鲁理工大党发〔2015〕29号)精神,引导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活动。
  一、宣讲团成员
  张  双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建民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房晓军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温立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系主任、副教授;
  许东波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谭  顺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白  云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朱阿丽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宗  芳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丁乃顺  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
  郑炳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系主任、副教授;
  刘  芹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徐国旗  中共淄博市委讲师团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授; 
  于  涛  中共淄博市委讲师团副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教授;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时政宣讲团成员。
  二、宣讲时间
  2015年11月23日——12月31日。
  三、宣讲活动组织
  1.徐国旗、于涛及教师宣讲团成员负责为教职工和学生宣讲,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时政宣讲团负责为学生宣讲。有意向邀请徐国旗、于涛进行宣讲的,请与党委宣传部理论科(2782626)联系。邀请其他宣讲团成员的,请直接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
  2.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宣讲报告会;可以单独组织学习宣讲活动,也可以联合其他单位一起组织学习宣讲活动。要通过学习宣讲活动的开展,在全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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