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系统
首页  理工人物   
【走校园】根在实践中
作者 : 马东顺  
来源 : 山东理工大学报  
发布时间 : 2012-10-21
阅读次数 : 91

  “通过在山东洪筹律师事务所两个月的实习,我明白了自己的缺点在哪儿,自己的优势在哪儿。和以前比起来,我明白了学习要有目的性,要多问多学多讨论,只有肯动脑才能尝到知识的精髓,才能在实践中灵活地用起来。”法学院2011级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学生付全玲在结束实习后说。作为法学(律师学方向)的学生,根据教学计划的实践教学环节,她和另外3名同学于6月27日至8月30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由该所律师胡玉倩担任导师,全面介入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中。这是法学院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上的探索。
  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法学院在开展法学实践教学计划时,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条件,建设了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使法学专业的学生提前介入到社会法律实务过程中。
  专业,以对接社会需求为调整方向
  2009年12月1日,经过长期的酝酿、论证、筹备,法学院与淄博市律师协会共同组建的淄博律师学院正式成立,成为省内首家律师学院。
  2010年,学院开设了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全面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科学确定培养目标,构建面向社会的课程体系,重视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加强职业技巧以及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训练,实现法律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要的紧密衔接。学院成立了由校内外专家学者、司法实务部门的资深法律从业人士和校友组成的法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规划课程建设。为此,在坚持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为主的前提下,增加了司法实务课程模块和律师学课程模块。司法实务模块包括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事诉讼实务、刑事疑难案例分析、民事诉讼实务、民事疑难案例分析、行政法律实务、社会工作法律实务、金融法律实务、法律职业生涯设计等课程,律师学模块包括律师法学、律师职业道德、律师辩论技巧、律师非诉讼法律实务、法律顾问实务等课程。
  2011年7月5日,学院与淄博市律师协会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合作培养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本科生,共建教学、科研、就业实习基地,为学生开展法律实务训练,开展法律疑难问题、前沿问题研讨等方面的全面合作。通过建立联合教学研究基地,开展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问题研讨,为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培养方向。学院先后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张店区人民法院、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建立了高质量的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同探索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锻炼学生的司法实务能力。
  此外,法学院2006年与淄博市人民政府联合成立了政府法制研究中心,2011年12月与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成立淄博市立法研究基地,2010年4月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联合举办“律师社会责任与法制建设论坛”,2011年3月与山东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联盟、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山东省刑事专业联盟第二届年会暨刑辩研讨会,多种形式为教师、学生、律师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开阔了师生的眼界,提升了学生的司法实务能力。
师资,为培养卓越律师而全面充实
  为了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法学院注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近两年引进法学博士2名,现有师资中有5名法学教师在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法学院等著名法学院校攻读法学博士学位,1名法学教师获“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学院积极探索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建立了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聘请法律实务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学校任教,鼓励支持学院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学院20名教师受聘担任青年律师法学理论研究导师。法学专业任课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走向社会,深入司法实务部门,在实践中学习真知、培养才干,丰富了社会实践经验,有多位教师在司法实务部门挂职,或担任省研究学会常务理事、理事,或任淄博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主任、淄博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或在律师事务所兼任律师、在企事业单位任法律顾问,或任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淄博市地方立法特邀研究员、淄博市仲裁员等,多名教师为司法实务部门人员作法学前沿学术报告,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实践教学水平大大提高。
  学院邀请知名法院、检察官、律师进课堂,为学生讲解经典案例和司法实务,与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2011年7月,学院和淄博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律师实践导师聘任暨知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课堂活动启动,聘任了淄博市11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多名法官、检察官为兼职教授,为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的学生每人聘请一名实践导师,邀请知名律师走进课堂、承担律师实务课程,开展专题教学。
  学院积极探讨组建教学团队,定期开展教学研讨和说课评课,采取案例教学、专题讲授、诊所式法律教育等方式和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辩论式多种教学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法律分析与推理能力、法律方法调研能力、法律信息搜集与利用能力、沟通和谈判能力、协调和解决争端能力的训练,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办好模拟、法律诊所,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通过“案例论证”、“庭审现场”、“以案说法”、“社区服务”、“热点问题调研”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在现场操作、角色模拟中锻炼能力、提升素质。
  探索,以实现学生成才为助力依托
  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系培养”机制和“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
  6月14日,法学院和淄博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1对1”法律实务教学总结部署会议暨青年律师法学理论研究导师聘任仪式在逸夫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对2010级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学生法律实务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对2011级法学专业(律师学方向)学生法律实务教学工作进行部署。淄博市律师协会会长关玛莉认为,“1对1”法律实务教学模式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提高了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以及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有效促进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
  法学院将完善“学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强化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探索“学校-地方政府共同培养”模式,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重点培养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人才;探索“学校-社会管理部门联合培养”模式,以城乡社区服务为面向,培养中高级、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进一步探索完善“律师学方向”法学学生的创新培养模式。对2010、2011级学生跟踪调查,从学校培养、实务部门训练、学生学习、实际应用等多方面展开调查,找出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从而完善创新方案。重点调查教学效果、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成效、联合培养模式的实施前景等方面。
  同时,依托学校办学特色,法学院尝试探索理工科背景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突出理工类院校特色,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理工知识背景的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学院设想在2012级学生中设立理工知识背景的法学实验班,与金融会计、车辆工程等专业相结合,联合制定培养方案,开展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试点,法学实验班的培养方案已经初步确定。
  法学院院长张子礼表示:“创新法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我们的做法,贯彻落实好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加强案例教学和法律方法论等侧重实务能力的教学,努力培养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我们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探索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创建‘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加强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强化学生的语言文化能力训练,拓展学生的全球眼光和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的法律方法、法律文化素养和通晓国际规则能力。”

责任编辑 :

邮箱:lgwindow@163.com

xinwen@sdut.edu.cn

欢迎大家通过本网投稿系统,提供新闻线索和稿件。

网站管理: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