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规定,甲型H1N1流感疫苗适用于3岁以上人群接种。优先考虑的人群为:关键岗位的一线医疗、公共卫生人员、教师、慢性病患者等。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及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等不能接种。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部分甲型H1N1流感疫苗,根据卫生部《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精神,特提出分配方案。
根据“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下,可以免费注射。按照各单位人数10:1的比例分配到各单位,机关分配到党总支。各学院、直属部门等组织报名,根据疫苗分配情况并于2010年1月5号到校医院领取、填写《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个案信息登记卡》,由校医院组织联系疫苗接种。
附:甲流H1N1疫苗名额分配表
山东理工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甲型H1N1流感疫苗分配表 单位 人数 分配人数 单位 人数 分配人数 机械工程学院 112 11 体育学院 92 9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18 12 机关一 77 7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 87 8 机关二 82 8 轻工与农业工程学院 80 8 机关三 71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39 14 机关四 129 13 化学工程学院 61 6 后勤管理处 158 15 建筑工程学院 62 6 直属一 38 4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50 5 直属二 48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2 5 图书馆 96 9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63 6 校产总公司 30 3 生命科学院 49 5 机械厂 38 4 经济学院 60 6 一年级工作部 27 2 管理学院 96 9 离退休工作处 663 66 美术学院 60 6 音乐学院 41 4 远程教育学院 45 4 国防教育学院 7 1 理学院 131 13 外国语学院 160 16 法学院 9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