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兹定于
1.本次考试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公共课和公共基础课,其余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
2.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考生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二次考试安排表》安排监考教师。
3.所有学生的考试成绩务必于
4.公共体育课于
5.实验课程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与实验室联系安排。
6.所有试卷按评估要求评阅,登录成绩后交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部)存档。
各院部活动使用教室与二次考试安排冲突的请进行调整,其他事宜请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联系电话:2781326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