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2007]50号)精神,现就我校选调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党总支要广泛宣传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要重点宣传今年的选调标准、条件、程序等,保证广大毕业生能够及时获得信息,明确有关要求。有关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也可以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查看。
二、学院党总支要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保证推荐人选符合报名条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律不准推荐报名。
三、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要经所在学院党总支推荐,并出具党员、学生干部证明。《2008年山东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中的“院系党组织推荐意见”和“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目分别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和学校招生就业处公章。
四、学院党总支要指定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的同志负责选调生报名工作,为我校学生报考选调生工作搞好服务。
200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