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朝阳路上”实践团:乡村振兴之路,村民幸福之时
作者:杨君豪 刘硕
发布时间:2022-07-20

  本网讯 7月12日,我校“朝阳路上”社会实践团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镇洼子村村委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居民居住意愿与幸福度调查。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阶段,而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一切工作的标准。为调查乡村振兴成果是否落实到实处,实践团队员在村内进行走访调查,向村民了解其居住意愿及幸福度、满意度。

  乡村振兴不仅要着眼于乡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更要注重村民居住意愿与幸福感的提升。队员提前准备好相关具体问题,从生活便利程度、交通出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等方面着手进行调查,走街串巷,向村民了解相关情况。

 

图为实践团队员与村民交流

据调查,队员发现,村民居住意愿较为强烈,生活幸福度和满意度较高。其中,村民文明与环保生活观念显著提升,生活质量普遍提高。村民屋内屋外更加干净、院里院外更加美丽,生活习惯更加清洁卫生,生活方式更为绿色环保。环境整治改变了村民的卫生观念,为村民生活环境创造新貌,树立文明新风,使得村民居住意愿和幸福度都得到显著提高

稳扎稳打抓落实,乡村振兴及其成果验收正当其时。实践团队员走访洼子村,对村民居住意愿与幸福感进行调查,确保乡村振兴成果生根发芽,从而进一步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